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既是提升货物出口附加值、推动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的着力点,也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主战场。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40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将由现在的1/5提高到1/3左右,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驱动力。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为新时代新征程贸易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将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性、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总书记提出服务贸易“5年累计超5万亿美元”的目标。2023年11月,中国金融40人论坛学术顾问、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第八届复旦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提升中国的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促进中国经济更高质量地发展”,进一步指出了生产性服务贸易在促进贸易强国建设方面的巨大潜力和重要性。
关于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内涵和外延,至今国际上仍未形成统一认识。
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定义也很多,但其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生产性服务贸易是指为提高生产效率,由从制造业生产服务部门分离出并独立发展起来,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的生产性服务部门,为生产制造型企业的生产、制造环境提供配套的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等中间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的贸易活动,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知识密集等特点。
目前国内外相关机构普遍将服务贸易分类中的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和其他商业服务等5类统称为生产性服务贸易。部分机构也将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维护维修服务和加工服务涵盖进来。
鼎韬认为,所谓生产性服务贸易,也可以理解为生产性服务业的进出口。因此,生产性服务业不仅是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也是进一步理解生产性服务贸易内涵和外延的基础。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 号),为我们正确理解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和内涵提供了国家视角。2015年和2019年,国家统计局分别发布了《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和《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的类别和统计依据。根据《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大领域,以及35个中类和171个小类。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检测制度》,服务贸易共分为运输服务、旅行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维护维修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加工服务和政府服务等十二大类。
通过对比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分类,鼎韬进一步明确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分类和具体内容,即服务贸易分类中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运输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等6类。
生产性服务不直接参与生产或者物质产品的转化,但却是生产制造须臾不可或缺的产业活动。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生产性服务业在支撑和壮大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一般占GDP总量的7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到GDP比重的40%—50%。以美国为例,当前美国服务业占GDP比重约为80%,远远高于制造业12%的占比,但是在80%服务业里,有约70%左右都是生产性服务业,即和制造业直接相关、强相关的服务业。即在美国25万亿美元的GDP中约有13万亿美元和制造业强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在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工业技术,加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带动就业创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也是弥补服务贸易短板,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和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提升生产性服务贸易的总量和比重,促进区域先进制造业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