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嵌入服务(Digital Embedded Services):数字贸易统计测度的空白领域(下)
2025-03-03 鼎韬产业研究院
上两篇我们介绍了数字嵌入服务作为空白领域纳入数字贸易统计中的存在形态及“剥离”原则。这篇作为数字嵌入统计创新的最终篇,重点介绍数字嵌入的统计实践和统计思路。 
 
1.数字嵌入的统计实践
 
在国际上,UNCTAD针对数字产品在2019年开展了“数字传输”贸易额研究,并在对ICT商品贸易进行了专题研究;麦肯锡也测度了货物贸易总包含的服务贸易价值。在国内,工信部很早就已经开展了针对嵌入式软件的统计,商务部在服务外包合同统计中,也针对机械、纺织等领域“嵌入”的工业设计开展了统计。
 
(1)UNCTAD“数字传输”贸易额的估计方法
 
2019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在以往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对“数字传输”贸易额的估计方法("Growing Trade in Electronic Transmissions: Implications for the South", UNCTAD Research Paper, No. 29, February 2019),这一测算方法在其2018年《世界贸易报告》中得到运用。具体来看,UNCTAD分三个步骤对“数字传输”贸易规模进行估测。
 
第一步,明确数字传输的范围为过去以物理形式传输,现在可同时通过物理形式和数字形式传输的国际贸易。2019年,UNCTAD在HS-6分位编码上识别出49种数字产品(如表所示),主要包括摄影胶片和电影胶片、印刷品、音乐和媒体、软件和视频游戏等五类。其中,包括了由于技术发展而迅速数字化的产品,如扑克牌、智能卡等“其他游戏”。
 
第二步,使用WITS(World Integrated Trade Solutions)数据库获得各国上述49种数字产品在1998~2017年间的有形货物双边贸易流量数据。其中第t年i国对j国数字产品x的有形货物进口额为Iijtx,则第t年全球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进口总量为

第三步,估算2011~2017年全球数字产品的数字传输贸易流量  。 假定不存在数字化时,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进口增速保持恒定不变。根据1998~2010年间各国有形货物进口数据,计算可得在此期间全球数字产品进口的年均增长率为  。若2011~2017年间不存在数字化,则第t年  全球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流量估测值为  。

由此可得,第t年数字产品的数字传输贸易额为估测值与实际的有形货物进口的差值来确定,即 


基于上述49种数字产品的分类,拉希米·邦加测算得到2017年全球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进口总额为1160亿美元,若设定2011~2017年间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进口年均增长率与1998~2010年间保持一致(均为8%),可得2011年全球数字产品的有形货物进口总额估测值为2550亿美元。根据上述方法可得,2017年数字产品的数字传输进口总额高达1390亿美元。这表明,2017年超过一半的数字产品是以电子传输形式交付的。
 
从产品类别看,印刷品和软件占全球数字产品有形货物贸易额的比重最高,分别为33%和29%。从国别角度来看,1998年WTO发达经济体数字产品出口占世界总出口的91%,发展中成员占比8%,中国占比2%;2017年,发达成员占比降至76%,发展中成员占比跃升为23%,中国(占比18%)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产品出口方。
 
(2)UNCTAD对ICT商品贸易的研究
 
ICT产业是以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从事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并提供相应服务,涉及ICT制造业和ICT服务业两大领域,在数据上反映为ICT产品贸易和ICT服务贸易。
 
全球ICT产品贸易发展不断加快。根据UNCTAD数据统计,2000—2022年,全球ICT产品国际贸易规模从2.04万亿美元增长到6.05万亿美元,同时,这期间全球ICT产品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保持在20%—30%之间,其中,2022年占比为24%。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人民生活、国际贸易、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数字化变革加速,推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ICT商品的国际贸易发展。2020—2021年,全球ICT产品贸易规模从5.01万亿美元跃升至6.07万亿美元,呈现显著增长态势。
 
全球ICT产品主要靠电子元件、计算机和外围设备、通信设备带动。电子元件在所有ICT产品子类别中呈现最强劲的增长,从2000年的6682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27624亿美元,反映出全球电子制造业对高质量元件需求的不断增长。计算机和外围设备从2000年的7472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13540亿美元,尽管这一领域的贸易规模经历了波动,但长期趋势显示出稳健增长,反映出计算机技术在商业、教育和娱乐中不断增长的应用。通信设备从2000年的3130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12586亿美元,突显出全球通信网络升级和智能手机普及对通信设备需求的推动作用。消费电子设备和其他杂项产品的贸易额在总体规模上较小,呈现稳定的态势。
 


中国ICT产品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外围设备是发展的主力产业。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ICT产业发展迅猛,ICT产品贸易规模从2000年的2.04万亿美元上升至2022年的6.05万亿美元,上升幅度高达197%。ICT产品主要包括计算机和外围产品、通信设备、消费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等。其中,电子元器件成为我国规模最大且规模上升最快的ICT产品。相比而言,消费电子设备贸易规模呈轻微下降态势。

(3)产成品贸易中的三分之一是服务贸易
 
2019年4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在《变革中的全球化:贸易与价值链的未来图景》报告中指出:传统贸易统计数据不能完全反映服务贸易的规模。
首先,产成品贸易中有大约1/3的价值应归功于服务业。研发、工程、销售和营销、金融和人力资源等服务行业对商品上市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麦肯锡研究还发现,以进口服务替代国内服务的趋势几乎出现在所有价值链。随着制造商逐渐推出新型租赁、订阅以及其他“即服务”(As a service)等商业模式,未来商品和服务之间的差别进一步消弭。
 
第二,跨国企业向麾下遍及全球的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产也蕴含着巨大价值。这些资产主要包括五大类——软件、品牌、设计、运营流程,以及总部开发的各种知识产权。但这些资产往往没有标价,也无法追踪,除非作为知识产权使用费纳入统计。药品和智能手机研发
需要历时多年,而设计和品牌营销能力也让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获得产品溢价。但贸易统计却无法涵盖世界各地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无形资产。
 
最后,免费数字服务的跨境流动迅猛增长,同样无法通过贸易统计来追踪。这些服务包括电子邮件、实时导航、视频会议和社交媒体等。举例而言,维基百科拥有以300余种语言撰写的约4000万篇免费文章;每一天世界各地的YouTube用户观看免费视频的时长都超过10亿小时;每个月都有数十亿人使用Facebook和微信。这些服务无疑为用户创造了价值,但却无法以货币衡量。
 
据麦肯锡估计,仅上述三个渠道每年就将产生高达8.3万亿美元的价值——这意味着贸易流动总额将增加4万亿美元(增长20%);同时,目前归入商品贸易领域的另外4.3万亿美元价值也应重新归入服务贸易领域。这样看来,服务贸易总额已经明显超过了商品贸易总额。



(4)国内针对“数字嵌入”服务的统计实践
 
一是嵌入式软件的统计。从中国的统计实践看,嵌入式软件一直作为软件产品纳入工信部的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统计中,离岸软件出口也包含了嵌入式软件的数据。因此从统计角度,当前服务贸易中的ICT服务贸易中已经包含了嵌入式软件的金额。
 
依据工信部在统计制度中的定义,“所谓嵌入式软件,主要是指嵌入在硬件和机器设备中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软件,与工业软件相关的包括数控装置、全自动柔性生产线、智能测量仪表、可编程控制器、分布式控制系统、现场总线仪表及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等嵌入式软件”。
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中嵌入式软件计算方法,根据软件和硬件的增值率来划分嵌入式系统软件和硬件部分的收入。计算公式为:嵌入式系统软件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纯软收入-硬件成本)*嵌入式系统软件增值系数90% ,其中:纯软收入=软件产品收入+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信息安全收入。
 
二是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的统计。在我国《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中明确规定,“如选择工业设计服务,需注明工业设计服务价格在产品总价中的占比。通常纺织品、工艺品、家具等生活用品工业设计服务占比约5-10%,工程车辆、装备机械等产品工业设计服务占比约10-15%,精密仪器设备工业设计服务占比约15-20%。如选择工程技术服务,需注明工程设计在工程项目的占比,通常道路EPC项目工程技术服务占比约5-8%,电站、体育场、桥梁EPC项目工程技术服务占比约8-15%。”。也是从现有产品或者货物中通过比例测度方式对其中包含的“设计服务”进行剥离。
 
基于以上的统计实践,那么类比嵌入式软件的概念,在数字贸易框架下,就存在着不仅仅是软件,数字技术和服务也会“嵌入”到货物出口之中。
 
2、数字嵌入的统计思路
 
(1)统计目标
 
以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数字产品制造业”分类和范围为标准(见附表),针对该分类全部产品的货物进出口开展“数字嵌入服务”统计。
 
(2)统计方法
 
①基于专家评估的比例纳统法
借鉴我国《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统计方法,通过专家评估给与不同门类产品不同的“数字嵌入服务”比例范围,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选择适当剥离比例并进行统计填报。或由专家评估直接给出不同门类产品“数字嵌入服务”比例,直接根据该类产品进出口规模进行直接测度纳统。专家评估法的优点在于操作相对简单,规模统计容易,缺点在于专家评估颗粒度较高,测度数据相对不够精准。
 
②基于企业申报的公式测度法
借鉴嵌入式软件计算方法,可以初步建立数字嵌入进出口规模的测算公式为:数字嵌入服务出口=数字产品出口规模*利润率-硬件成本*(1+10%)公式测度法的优点在于更能有效反映企业实际数字嵌入服务规模,数据相对更为精准,缺点在于需要每个企业分别计算并填报,在实践上统计和工作难度较大。
 
③基于样本企业调研的数字嵌入比法
建议采用数字嵌入比法来测度数字嵌入服务的贸易规模。所谓数字嵌入比,就是企业全部出口中数字服务部分的占比。以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总额作为数字服务投入,企业研发费用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即为数字嵌入比。
 
数字嵌入比=企业当年研发费用÷企业当年销售收入
数字嵌入服务出口规模=企业当年出口总额×研发费用比

其中企业研发费用涵盖研发活动相关的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以及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数字嵌入比”的测度思路与测度服务贸易中数字订购/交付的“数字渗透率”思路相同:即通过企业调研和样本采集获得足够数量的企业样本数据,首先获得单个企业货物贸易总额中的数字嵌入比,从而计算得出单个企业的数字嵌入服务规模和占货物贸易总额中的比例;进而将同行业所有企业的数字嵌入比汇总,通过建立加权模型计算得出某一行业整体的数字嵌入比水平,从而可以计算得出该行业的数字嵌入贸易规模;最后相加得到整体货物贸易贸易中的数字嵌入贸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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