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数字经济第一的数字强省,广东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持续加快,对外贸易尤其是服务贸易获得数字技术有效赋能,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数字贸易发展优势显著。近年来,广东省数字贸易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结构持续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比不断提升,服贸创新试点成果丰硕。
2021年,为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和机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国内服务贸易专业研究机构鼎韬产业研究院编制《广东省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年度)》,围绕数字贸易定义和内容,以及广东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展开先导性调研,为进一步指导全省数字贸易发展提供重要研究支持和工作抓手。2021年4月2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2022年1月12日,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府函〔2022〕3号),推动广东省数字贸易发展顶层设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1.加快数字化发展
1)构建世界数字贸易重要节点。《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提出要积极构建世界数字贸易重要节点。创建国家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壮大数字文化、数字金融等产业,提升远程医疗、远程教育、VR旅游等海外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数字技术应用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大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领域独角兽、瞪羚企业,打造若干数字贸易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数字贸易企业发展新格局。
2)增强数字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电子商务、数据跨境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核心战略枢纽。拓展与数字化发展先进国家的合作领域,探索构建数字资源和技术自由化便利化流动体系。积极探索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为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提供快捷便利化通道。争取进一步放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外资市场准入,吸引一批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领域外资项目落地。加强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引导国内外数字化发展领域高端团队和原始创新项目在广东落地转化和发展。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3)积极参与构建数字化国际规则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和社团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的世界先进标准,主动参与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高质量湾区标准。积极吸引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总部或办事处落户广东,争取举办世界数字化发展顶级展览、会议和论坛。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等区域在数字税收、数据本地化、数据跨境流动、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开展更大力度的探索和压力测试,参与构建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诉求的数字化发展规则体系,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参与全球数字化治理体系变革。
4)在数字生态方面。从增强数字化创新引领能力、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体系、提升数字化开放发展水平等四方面提出13项举措。其中,数字化创新方面提出了实施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强基筑魂”行动、夯实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能力支撑、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发展等3项举措;数字基建方面提出了建设泛在智能的数据感知传输一体化网络、构建面向未来的先进算力基础设施、推进基础设施“智慧+”改造升级等3项举措;数据要素方面提出了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深入挖掘社会数据价值、构建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数字大湾区等4项举措;开放合作方面提出了构建世界数字贸易重要节点、增强全球数字资源配置能力以及积极参与构建数字化国际规则体系等3项举措。
5)在数字经济方面。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共提出12项举措。其中,数字产业化方面提出了打造全球领先的5G产业创新高地、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开放创新体系、打造世界级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打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新发展极、打造全链条融合发展的先进视听产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等6项举措;产业数字化方面提出了以数字化转型重塑广东制造新优势、推进数字赋能现代农业、以数字化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慧金融科技中心、推动产业互联网加速发展以及强化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供给等6项举措。
2.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升级,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
1)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工程,出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措施。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重点企业,推动数字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制定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认定标准,认定一批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创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
2)加快传统贸易数字化改造。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研究制定支持传统贸易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政策措施,重点推动旅行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文化贸易、中医药特色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造和升级。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现有数字化平台,搭建全省性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贸易磋商、贸易执行和贸易服务等重点贸易环节数字化。
3)强化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及平台建设。提出培育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依托“两个合作区”深化服务贸易改革,支持服务贸易重点平台做大做强,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高水平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等展会。
4)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提出加强服务贸易政策引导,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服务业对外投资合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稳妥有序对外投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融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等支持,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