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韬观点:国内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最新实践--浙江
2022-08-02 鼎韬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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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浙江要初步建成数字贸易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数字产业集聚、数字内容丰富、数字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突出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5年,浙江要全面形成数字贸易新发展格局,打造与国际接轨、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贸易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三区”包括“数字贸易示范区”核心区、“数字贸易示范区”数字云区、“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集聚区,“一工程”为数字贸易集群建设工程。形成“一年抓重点、两年拓地区、三年全面铺开”的数字贸易发展格局和“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的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数字贸易示范区”核心区,重点建设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服务产业最优生态圈。加强数字服务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技术研发潜力大的产业集群的支持。推动物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基建。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搭建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促进新兴数字技术的联合研发和生态孵化。
“数字贸易示范区”数字云区,重点建设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和云城,形成数字贸易带动增长极。发挥阿里巴巴、阿里云等头部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入驻。加强与国家部委、相关国际组织、产业联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举办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探索一批面向数字贸易的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
“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集聚区,重点建设钱塘新区。重点发展跨境电商、跨境贸易金融、保税贸易、保税服务等。建立跨境电商数据运营监管、展示交易等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钱塘新区eWTP示范区在跨境金融服务、电子认证、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参与构建引领全球的跨境电商规则体系。
数字贸易集群建设工程,立足浙江自贸试验区四个片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沪嘉杭G60科创走廊、“义甬舟”数字贸易大通道等全省高能级平台载体推动建设,着力孕育世界级数字贸易产业集群、浙江数字贸易特色集群,突出示范区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
浙江发展数字贸易,目的不仅仅是要发展电子商务或流通产业,更要以超前的眼光审阅和把握数字贸易带来的新机遇、新形势、新挑战,一方面,通过发展数字贸易,提升流通贸易对资源的配置和整合能力,进而推动消费体验的提升,并以此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发展;另一方面,浙江要战略性思考如何进一步提升浙江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影响力、对资源的集聚力和培养未来的产业竞争力,先人一步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打造新型贸易中心。
3. 五个“新”:新基建、新业态、新场景、平台新能级和治理新体系
《方案》提出了数字贸易新基建、新业态、新场景、平台新能级和治理新体系五大重点建设任务,用改革和创新响应新时代。
一是加快建设数字贸易新基建。从新基建方面提出4条建设任务,提出要加快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枢纽型国际化数字强港;加快智算中心建设,争创长三角大数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数字贸易枢纽建设;加快数字物流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从新业态方面提出4条建设任务,具体包括发挥跨境电商新优势、助推数字文化走出去、推进生活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云服务发展。
三是探索构建数字贸易新场景。从新场景方面提出4条建设任务,具体涵盖数字应用场景、数字制造场景、贸易数字化场景以及展览数字化线上场景。
四是数字贸易平台新能级。从平台新能级方面提出3条建设任务,提出打造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核心平台、高能级数字贸易创新平台“八大中心”和数字贸易服务促进平台。
五是数字贸易治理新体系。从治理新体系方面提出4条建设任务,即推动数字贸易制度体系建设、探索数字贸易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数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探索数字贸易统计体系建设。最后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从保障机制方面提出4条细化落实措施,即加强协同联动、责任落实、资金支持和人才保障。
2019年以来,浙江省商务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数字贸易的战略部署,数字贸易促进、研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六个一”工作均为全国首创,目前也是全国唯一。
1)成立全国第一家数字贸易协会。2020年4月,在原省服贸协会、省国际货代物流协会基础上重组成立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这是全国第一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家数字贸易行业协会。
2)发布全国第一个省级数字贸易分析报告。2020年3月,省数字贸易协会在前期研究统计基础上,发布《2019年度浙江省数字贸易分析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数字贸易的研究分析报告,截止目前也是唯一一个,在行业领域引起较大反响。
3)发布全国第一份数字贸易企业百强榜单。2020年9月北京服贸会浙江主题日活动上,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联合发布“2019度浙江省数字贸易百强&数字贸易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榜单,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宣传,达到了树立典型、宣传先进、扩大数字贸易影响力的目的。
4)筹建全国第一家数字贸易研究院。2020年9月,省商务厅发文同意成立浙江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联合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共同发起设立,将为浙江数字贸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库支撑。
5)筹建全国第一个省级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商务厅与省市场监管局多次沟通,就成立数字贸易省级标技委初步达成一致,并召开专家论证会研讨通过数字贸易标准体系。将抓紧做好省级数字贸易标技委筹备工作,早日落地,待条件成熟升格为国家级标计委,为浙江抢占数字贸易标准制定高地迈出坚实的一步。
6)发布了第一个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2020年10月23日,浙江省商务厅中共浙江省委网信办印发了《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是全国首个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为新时代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浙江建设成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意义重大。
2021年11月16日,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1〕40号),进一步明确全省数字贸易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路径举措。《意见》提出了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内涵特征、指标要求,紧扣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趋势,提出了打造数字贸易“金名片”的地位要求,并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数字贸易要占全球比重2.5%以上,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发布数字贸易团体标准。浙江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数字贸易协会,组建首个省级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浙江省数字贸易专家委员会,与之江实验室、中国计量大学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发布数字贸易领域的全国首个标准——《数字贸易通用术语》(ZADT 0001-2021)团体标准。
建设“四区”。聚焦数字贸易重点领域推动产业规模提升,引导数字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育数字化供应链和数字物流网络,提升数据产业链整体效能,完善数字贸易规则对接和监管体系创新,浙江省提出建设数字贸易“四区”,即数字产业集聚区、数字金融创新区、数字物流先行区和数字监管标杆区;
在数字贸易重点任务与举措方面,围绕构建数字贸易产业、平台、生态、制度、监管五大核心要素和关键点,以点带面提出共19项举措;
在数字贸易保障机制方面,围绕数字安全治理、人才、财政和用地、联动协同提出了4项举措。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加强技术积累与创新,加强数据保护规制合作;加强数字贸易国际人才流动,建立数字贸易人才培育机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产业基金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贸易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保障力度;建立省数字贸易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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