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正迈向数字化新时代。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在2019年发布的《A Brief History of Globalization》报告中提出,我们正进入一个被称为“全球化4.0”的数字驱动的全球化新时代。随着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融合渗透不断深化,“数字贸易”发展与规则构建推动国际经贸活动从物理世界延伸至数字世界,深刻影响国际经贸发展走势。
目前业内对“数字贸易”的定义和分类等相关研究也在不断深化,尤其是在数字贸易的分类、统计和数据获取方面,也是困扰多方的研究课题。发展数字贸易,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什么是数字贸易,以及数字贸易到底包括什么的问题。特别是从国民经济分类角度,在统计上需要有明确的边界,这样才对行业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因此,基于海外数字贸易权威机构的相关定义和研究,结合对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实践和统计体系的持续研究,鼎韬产业研究院从理论研究、产业管理和数据统计的层面对数字贸易进行了定义、分类和统计体系的专题研究。
2020年3月,OECD、WTO、IMF发布《关于衡量数字贸易的手册》,将数字贸易定义为“所有通过数字订购和/或数字交付的贸易”。其本质就是全部采用数字化技术支持或利用数字化技术本身所产生的贸易都属于数字贸易范畴,我们认为这是对于数字贸易广义的定义。在狭义上,数字贸易专指数字化的服务贸易,即OECD-WTO框架中的“数字交付贸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实现的完全或主要通过数字形式交付的服务或物理产品数字对应品的跨境贸易形态。以美国和中国为代表的全球主要贸易国家在对数字贸易的定义中,基本上都采用了狭义的数字贸易的标准。从狭义定义的角度深入思考,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数字贸易“天然”是服务贸易,而服务贸易并不“天然”就是数字贸易。
基于数字贸易的定义和范畴研究,在研究数字贸易的分类方面,我们首先从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现有分类出发,找到目前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中属于数字贸易的部分。然后再对比数字贸易定义,对没有包含的领域进行研究和分类。这样的好处就在于现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各细分领域都有较为明确的定义和统计,只要界定清楚,行业数据很容易获得,也便于理解和进一步研究产业。最终,形成《数字贸易的定义、分类及统计研究报告》,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