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韬观点|中国定义、中国服务和中国标准下的数字贸易
2019-07-16 鼎韬
全球经济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正在依托算据、算法、算力和平台,实现智能生态的演化和重构。这是全球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十年全球经济产业资源转移和结构重组的关键主题。

拥抱数字经济时代,自2012年起,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快布局数字经济,如德国从工业4.0到数字战略2025,美国的智能制造振兴计划,俄罗斯的数字经济计划等等。各种跨区域和跨国合作愈发密切,从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到欧盟人工智能合作宣言,英法数字经济合作,以及新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全球数字经济与贸易蓬勃发展,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2.9万亿美元,到2025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将达23万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近一倍。其中,美国和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球前两位。据中国信通院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名义增长20.9%,占GDP比重达到34.8%,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十年来,美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约为5.6%,远高于1.5%的总体经济增速。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发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约为6.9%,对GDP增长的贡献约为25%。数字贸易出口总额3561亿美元,数字贸易进口总额2213亿美元,占对外贸易规模的比重约为60-70%。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体和数字强国,自里根总统以来,美国一直都在其政府主导下的FTA中输出并推动,适用于美国数字贸易产业发展诉求的数字贸易规则和体系。从FTA到TPP,都可以看到在数字贸易这个全新领域和市场,美国想要充分掌握全球话语权的决心和意愿。

而在我国,以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为重要开端,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数字中国”建设,国家层面和各省市层面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促进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中率先建立数字经济规则。由此,逐步拉开和形成全球数字经济"双核"格局。

然而,目前到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在数字经济和贸易领域仍将面临诸多竞争压力,美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依旧明显,德国和日本在智能制造、电子电气等领域的实力也不容小觑,如何依托中国数字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在稳固“双核”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鼎韬认为,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点,即中国定义、中国服务和中国标准。

中国定义

近年来,随着数字贸易的创新探索加速,围绕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研究也愈发深入。由于数字贸易涉及范围广泛,各国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纷纷立足自身发展阶段、技术特点、商业路径和优势领域去界定数字贸易的定义与内容,全球并没有统一的、广泛认可的标准定义。包括在我国,也存在从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通信等不同维度对数字贸易的研究和定义。而结合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立足我国数字贸易实践和优势,科学定义数字贸易内涵及外延,对于搭建数字贸易顶层设计架构,完善数字贸易生态体系,指导数字贸易推进工作,促进数字贸易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鼎韬认为,数字贸易包含广义和狭义的两种概念。从广义上来讲,所有贸易都可以数字化,包括境内贸易和跨境交易;从狭义上理解,数字贸易是指以数字形式或以数字技术作为基础工具所实现的有形的产品、货物和无形的服务的跨境交付。包括了数字化的贸易,数字支持的贸易和数字驱动的贸易三个核心范畴。

数字化的贸易: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实现的完全或主要通过数字形式交付的服务或物理产品数字对应品的跨境贸易形态,这也是狭义上数字贸易的定义。

数字支持的贸易:通过数字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实现的产品和在线服务的跨境贸易以及电子支付。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电子商务所提供的服务范畴。

数字驱动的贸易:通过数据流实现的全球价值链、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的智能制造等所有商业模式的可数字化操作的部分,以及所有行业中能利用数字技术去实现国际化的部分所形成的跨境贸易交付。

从当前产业发展情况和研究角度,可以说,数字贸易天然是服务贸易,而服务贸易却并不天然是数字贸易

中国服务

尽管狭义的数字贸易定义给出了三个具体范畴,但从分类上看,数字贸易又可以分为:数据的贸易和数据化的贸易两大类。无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研究观点,还是我国目前针对数字贸易和数字经济的研究成果都明确显示,数据是流动的、无国界的,以数据作为基准的贸易形式则面对全球市场。因此,在扩大和提升“中国服务”的全球市场覆盖率的同时,也是输送数字贸易“中国定义”的最好媒介和渠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推动我国服务贸易12大门类服务的可数字化

服务贸易包含12大门类,众多细分领域,而随着我国产业经济结构逐渐优化,随着服务贸易占GDP比重稳步提升,服务贸易在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升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性越发明显。

数字化转型增加了服务贸易交易的复杂性,服务贸易细分领域中的产业链各环节在生产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为服务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转型和升级提供了天然的养料。然而数据的流动、无国界以及监管困难,需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营商环境、更加细致和精准的政策体系、以及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之间更加频繁的沟通和协作,才有可能在全球数字经济浪潮下,推动我国服务可数字化、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实现“中国服务”的全球化发展。

2) 推动我国数字产品的可贸易化

AI、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即将商用的5G等新兴技术,正在或已经改变了许多传统服务和产品的销售、推广和交易模式。无论是小说、电影电视还是音乐等文化类的数字产品,虚拟货币、电子支付、在线理财等金融类的数字产品,还是在线课程、网络培训等教育类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的实体产品和服务被数字技术包装后成为全新的产品模式,在虚拟环境下(互联网)进行推广、销售以及交付,数字产品的可贸易化不仅是“Made in China”的一种全新业务模式,更是“中国创意”在全球市场中的全新写照。正如《2018年世界贸易报告》预计,物联网、AI、3D打印和区块链等代表的数字技术,到2030年前,每年的全球贸易可以被提振增长2%,未来15年,将额外带来累计30%的贸易增长。这样的贸易发展前景,对于想要提升“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是前所未的机遇,也将面临更多挑战。

3) 扩大国内优质数字化服务的跨境交易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沿线国家的纺织品、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商,越来越多到中国,而我国的电子产品、手机、小家电也越来越多成为沿线国家的“新宠”。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交易规模达到7.9万亿元;同时,《2018中国跨境出口电商发展白皮书》指出,受政策扶持、市场环境改善等诸多利好因素的影响,我国跨境出口电商持续扩张,中小卖家成为了跨境出口电商主流。

随着我国跨境出口规模持续扩张和上升,预计8~10年间,平均每天将有10亿额包裹通过口岸。海量的包裹势必会给传统的监管模式带来更多的考验,不仅风险高,还影响效率。为了打造通关的便利条件,更大程度上地扩大开放,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口岸服务水平,扩大国内优质数字化服务成为推动我国跨境交易的新引擎。

4) 提升我国服务的数字化含量

移动支付、扫码入园、自动入驻、无感停车等越来越多的传统服务被数字技术改造,在节省了人力成本之外,也实现了便民惠民的作用。以文旅类服务为代表的杭州,在五一小长假四天内在数字技术的辅助下,服务了近8000人次,不仅节省了游客的游览时间,提升了游客体验,也缓解了景区的交通压力。

但考虑到行业的差别和数字化应用的可行性,推进不同行业的数字化进程则需要因“业”制宜,需要考虑到行业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征何求,尽可能最大化提升不同行业在产业链各环节中的数字化含量,从而以适当的政策支持、经济激励来助力行业数字及功能机的发展,也是“中国服务”下的数字贸易在不同行业和环节的表达和传递。

5) 培育和孵化优秀数字平台服务商。

2019年初,阿里巴巴国际站、速卖通的招商小二以及众多优秀的网商代表出席了2019数字化出海·一站双通,暨Alibaba.com x AliExpress联合招商会。这几家极具代表性的网商,也是我国目前十分优秀的数字平台服务商。以阿里巴巴跨境贸易为例,2018年提出了数字化重构跨境贸易的概念后,于今年初发布了新外贸商业操作系统,基于数字技术,搭建跨境贸易的各种基础设施和商家赋能体系。无独有偶,速卖通正在帮助中国商家书写“全球卖”的故事,通过定制化ERP,为企业的运营符能升级,让企业轻松实现数字化管理。

数字经济时代下,企业的转型升级需要从多个方向多个维度去做整合和思考,而平台化企业或服务商的资源优势将得到最充分的诠释。因此,对于我国数字贸易产业发展来说,只有鼓励更多如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优秀数字化平台服务商,培育和孵化更多中小型平台化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在B2B、B2C的过程中更广范围地推广“中国服务”。


中国标准

中国贸易的优势在于全球化。数字贸易天然国际化产业,数字企业也天然国际化的企业未来,国际贸易规则将围绕数字展开,而中国想要进一步在新一轮的全球竞争中巩固地位及优势,则势必要参与数字规则的制定。

回顾过去,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错过了两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全球格局重组的契机,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质量都落后于西方发达经济体,导致全球贸易过程中,长期以来都需要遵守和参与以美国为首的欧美经济体所制定的贸易规则和行业标准。然而,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的出现,将有望打破这一定律,也提供我国产业经济转型和腾飞的绝佳机遇。

“数字丝绸之路”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正式提出,并且强调“我们要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共同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寻求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推动以大数据、跨境电商、绿色发展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断释放新的需求,催生巨大合作潜力。以支付宝为例,目前支付宝的境外线下支付已经遍布全球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了吃喝玩乐、交通出行等数十万家海外各类商户门店,在超过80个国际机场提供实时退税服务,截至2019年1月,支付宝的全球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0亿。可以说,随着支付宝全球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逐渐形成了以“支付宝”为核心的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的新全球化支付体系和行业规则,即:一种全新的、中国化的支付体系正在构建。这是数字贸易的“中国标准”在逐渐被全球市场认可的过程,也是“中国标准”下的数字贸易逐渐形成的过程。

为了能更好地推动中国定义、中国服务和中国标准,鼎韬认为我国对数字贸易的研究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深入:

1) 从数字内容和数字化两大方向考虑,积极推动、并实施出台符合数字内容、数字化服务两方面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构建并完善我国数字贸易体制和机制。

2) 现如今,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形成了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中国模式,和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美国模式,未来国际贸易的规则将围绕数字展开,因此我国更应该积极加入全球范围内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讨论和制定,在新一轮技术革命期,掌握数字贸易全球体系构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3) 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全球贸易市场的开发和开放,是我国持续改革开放的重要任务,我们看到数字天然具备国际化优势,而以数字业务为主的企业,更具备成为国际化企业的优势基因。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无论是阿里巴巴这种大型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商,还是以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为业务核心的中小型服务商,只有鼓励、培育和孵化出越来越多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才能成为我国数字贸易在国际市场立足的推动力量。

展望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在“十四五”时期积极搭建更多平台,如“数字丝绸之路”才有可能为我国的产业经济发展开辟新的全球贸易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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